第四千二百九十四章 有客人来-《最强兵王混花都陆轩宁宛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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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强盛紧跟着说道:“老大,这些年,我们虽然不在你身边,待在大院里可没有浪费光阴,我们都是每天勤加训练的,我和唐峰也是练就了其他的本领。”

    “什么本领?”

    陆轩无比好奇的问道。

    唐峰却是故意卖着关子:“老大,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陆轩白眼一翻,没有追问。

    唐峰他们三个是和陆轩出生入死过的战友,他们一直甘于过着平静的小日子,一直在刻苦锻炼,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洒热血一次。

    他们终于到来了这次机会!唐峰玩弄着手中的沙漠之鹰,叹了口气道:“老大,即使这些武器再厉害,也对付不了血族的。”

    话音刚落,陆轩心里一咯噔。

    陆轩搞错了一件事,他以为唐峰他们几个人,没有和血族战斗过的。

    不只是在米国,当年他们几个人再次以狼牙的名义,去讨伐TS组织的,便是遇上了血族的一个伯爵。

    严函差点没死在这位血族伯爵的手上。

    想到这里,陆轩顿时有些惭愧起来,他现在更信任的是唐勇、萧破军为首的七人,将他们当成是自己的左膀右臂。

    毕竟萧破军他们七个可是武道高手,而唐峰他们,只是身手不凡的特种兵。

    陆轩不仅将他们给轻视了,甚至都忘记了曾经也与他们一起对付过血族。

    不过在强大的血族面前,要是单打独斗,他们绝对是可以应付的,可是对付两个的话,几乎没有胜算。

    所以,他们听到陆轩再次提及血族时,他们才会露出惊惧之色。

    听到唐峰的话,陆轩笑道:“这次我去米国,研究制造了一把专门对付血族的武器,紫外线子弹!”

    “什么!”

    听到陆轩的话,严函、孟强盛和唐峰纷纷震惊出声。

    陆轩点点头道:“你们应该很清楚,血族害怕阳光,是惧怕阳光里的紫外线,紫外线能够将他们的身体烧成灰烬。”

    “老大,你牛!”

    严函、孟强盛和唐峰纷纷竖起了大拇指来。

    陆轩正色道:“我会联系米国那边,让他们走官方的渠道,把武器送到我们这里来。”

    “那太好了了,”唐峰兴奋的搓着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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