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借虏平寇-《印第安人要逆天》


    第(3/3)页

      反正死的是印第安人,他只需要做个中间商就行。

      收益无限,成本为零!

      ***

      ***

      山林部落里。

      当烟男和盐巴听了洛岑说出来的,和大卫-斯科特的这一笔交易之后,不约而同的大吃了一惊。

      “什么?还有这样的好事?”

      “白人允许我们去劫掠休斯顿,并且许诺给我们收益的三成?”

      “这怕不是个陷阱吧?”

      不怪烟男和盐巴大惊失色,实在是在过去的三年里,斯科特坑蒙拐骗,害了部落不少。

      这都不是一朝被蛇咬的事情,是朝朝被蛇咬。若不是没有办法,和格兰德河开发公司的生意简直就没法做下去。

      洛岑却是叹了一口气,说到:“这一次,不管是不是陷阱,咱们都必须得跳了!”

      洛岑刚入部落那一年是17岁,如今三年过去,已经20岁了。

      像她这样的年纪,以她在反抗军中的身份,本该是众星捧月的公主。

      可是自她来部落以后,随身的金银细软一概都变卖了,也长粗了腰围,手掌上磨出了老茧,连原来那一张连斑鸠见了都情不自禁的俏脸也毁了容。

      人们只以为公主应该是住在城堡里,穿着拖在地上都不会脏的鲜艳长裙,睡在连一颗豌豆都觉得咯屁股的床上,皮肤打理得像雪一样白,头发梳得像乌檀木一样黑,水晶鞋说丢就能丢,最大的忧虑是院子里的玫瑰花被仆人摘了,最大的快乐是七八个王子争着要娶自己而自己却选了最帅最温柔的那一个……

      只是印第安人的公主天生命贱,不配拥有这样高贵的美梦!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