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 分工协作-《大唐新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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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横看着手里的契约,眼里满是惊讶。
陆庭的效率太高了,昨天才提这件事,也就是一天时间,本钱、铺面还有计划都做好,现在张横要做的,就是在契约上签字画押。
看完契约,张横有些不淡定地说:“陆兄弟,这,这不好吧。”
长孙冲也点点头说:“陆庭兄弟,我也觉得不好,这契约对你太不公平了。”
契约写得仔细,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写得很清楚,就是后面分成还有回购的条款有些“过份”。
对陆庭不公平。
契约上说明,长孙冲、程处亮、杜荷和候明远,每人出资二百贯,各占一成份子,陆庭出资二百贯加上负责管理,占二成半份子;无衣堂负责出人,占三成份子,剩下的半成没分,说是留作应对不备之需。
无衣堂一分钱不出,得了最大好处,有点说不过去,更“过份”的是,陆庭在契约上说明,拿钱出来的长孙冲等人,随时可以把份子以原价转给陆庭,陆庭无条件接受。
也就是说,长孙冲他们稳赚不赔,正好应了陆庭昨天响午的话,他给四人保本。
陆庭摆摆手说:“张老大,这三成不是给你的,是给无衣堂的,说得再白一些,那是属于王爷的,三成真不多了,收下就行,至于长孙兄弟,我写下那样的条款,其实求一个心安,也算是一给自己的一种激励,也没说你们一定要转让啊,说不定到时就是求你,你也不肯转让呢。”
做小饭馆只是第一步,在陆庭的设想中,自己会一步步做大,成立一个商业王国,把无衣堂拉上,相当于把李二拉上,份子肯定让他拿大头,自己留二成五,相当于拿四分之一,不错了。
现在二成五有点少,不过做大后,有二成五就很可观了,当然,陆庭看似吃亏,实在在契约上为自己争取了绝对控制权,就是所有经营管理都归自己,其它人不能干涉。
“有点意思,看来陆庭兄弟是想破斧沉舟呢,好,我签了。”杜荷很爽快地答应。
程处亮也点点头说:“陆庭兄弟都这样说了,俺也没有意见。”
长孙冲和候明远本来就是图好玩,就是不要份子也没问题,很快表示同意。
最后还没表态的人是张横,张横看到大家把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哈哈一笑:“陆兄弟是真心实意为无衣堂做一些事,大好事,傻的才拒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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