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于飞这时问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开演唱会比较好?” 路瑶瑶想了想,然后回答说:“半个月后吧,毕竟这是你们几个第一次开演唱会。” 开演唱会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他们还要排练,而且场地的协调也需要时间。 “好了,今天你们也走累了,就先回去休息吧,明天我们再商量演唱会的事。”路瑶瑶说到这里,然后转身就出去了。 路瑶瑶走后,路晨他们五个人也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路晨回去后,便登录乐音网,然后查看了一下自己第一首歌《阳光总在风雨后》的点击量。 这一查看,路晨再次叹了口气。 他已经将这首歌设置成免费了,结果点击量依旧如此的真实,才四百多的点击。 在这个音乐市场超过二十亿的国度,他的歌点击量居然才四百,这也太打击人了。 人口爆炸也救不了他这首歌的播放数量,在地球上,他随便找个视频网站发歌说不定也不止四百点击,而且路晨在地球时所在的国度网民数量也才几亿,远远没有二十亿人数的音乐市场这么夸张。 虽然点击量很低,让路晨感觉这条路独行不是很好走,但依旧没有打击到路晨的热情,他再次录制了一首歌曲。 这一次他换了一首稍微激昂一点歌曲录制。 路晨打开电脑,然后将昨晚录制的《夜空中最亮的星》调好音后,就直接在乐音网上面发布了。 有了第一次的失败,路晨对《夜空中最亮的星》没有任何期待,毕竟期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晚上。 童欢卧室。 童欢躺在床上,正拿着手机向时音汇报着德清市的情况。 当然,其实她和时音说的更多的还是路晨的事情。 老实说,童欢并不认为路晨这个家伙值得时音喜欢,路晨这家伙最近这段时间和路瑶瑶经常眉来眼去的,他很像是那种见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那类男人。 换句话说,路晨很好色。 “时音姐,我觉得这个路晨并不怎么样,除了长得有点儿帅以外,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而且还很好色,最近他和我们的实习负责人走的越来越近。” 和昨晚一样,今晚童欢又在劝时音不要把心思放在路晨身上,毕竟这个家伙看起来就不靠谱,在她看来,长得越帅的男人,就越花心。 听到童欢的话后,时音笑了笑,然后说道:“欢欢,你觉得那个男人不好色?” 听到这话,童欢愣了愣,好像时音说的也没错,男人不好色就不叫男人了。 回过神来后,童欢继续说道:“可是时音姐,如今路晨已经和我们那个负责人快走到一起了,你在这么远的地方,你也没有办法阻止他们呀?” 时音继续说道:“他们要在一起就在一起吧,只要我一介入到时候他们自然会分手。” 童欢彻底懵了,时音还能这么大方的吗,居然愿意把自己喜欢的人让出去,等有空了再去抢回来?这就相当于是把自己的男人放在别的女人那里养着? 这心也太大了吧? 事实上,童欢并不知道,时音如今对路晨的那种心情并不是喜欢,而是一种掌控。 和童欢聊了一会儿后,时音挂掉了电话。 挂掉电话后,时音直接随手一扔,手机落在地上后发出啪的一声。 随后,时音抱着一个等身的抱枕,双腿夹着枕头,然后一脸病态的对着枕头说道:“路晨!你是我的!谁也夺不走你,总有一天,我要让你生不如死!” …… 十多年前,路晨十岁,时音十一岁,那时他们都还在读小学。 时音那时属于那种内向的女孩子,再加上她的父亲只允许她和名门望族的子女交朋友,她的社交圈子被限制的很小。 然而,她和那些名门望族的子女根本玩不到一起,这样一来,她就变得很是孤单。 好在小时候的孤独并不会催发心霾的种子,毕竟人是会长大的,人一长大就很容易变。 但时音运气不好,碰到了路晨。 十一岁那年的某天,她一个人悄悄溜出家里,在江北市一条河边的草坪上坐着向河里扔石头。 第(2/3)页